藥品光照穩定性試驗箱的21個常見問題做個全面解答!
瀏覽次數:5787更新日期:2020-01-02
藥品光照穩定性試驗箱用于制藥業、醫學、生物技術、食品工業等行業、電子工業和所有包括生命科學的相關工業的潛心研究。是制藥行業的穩定性試驗系統領域,主要模擬環境氣候中溫度、濕度、光照試驗。下面重慶蓋博的小編對藥品光照穩定性試驗箱的21個常見問題做個全面解答!
1、原料藥穩定性測定粒徑的意義?
答:穩定性測粒徑一般是在IND階段,是要對制劑工藝的確定或優化起指導作用。
2、穩定性微生物考察點怎么設計?
答:微生物檢測的頻率是一年一次。點,12月,24月,36月。對于加速試驗,在zui后一個點(6月)也要測試的。
3、穩定性樣品取出后必須多長時間內檢測完成?
答:多長時間完成法規里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常規六個月內的穩定性點15天測試完畢,六個月以后的穩定性點一個月內完成。這里指日歷日,非工作日。
4、穩定性中溶出度的顯著變化,包括溶出量要與初始值相差5%還是只要符合規定即可?答:不包括,符合規定即可。與初始值相差5%只應用于含量。
5、穩定性箱每次短信報警時,需要記錄變化前后的溫濕度,并說明原因嗎?如果半夜報警,怎么辦?
答:如果可以的話,穩定性箱的管理是自動監控系統,這樣不管什么時候的數據都是有的,即使是半夜報警。如果能接到電話,那認為應該是有自動系統的。這樣需要把相應時間段的溫濕度記錄打印出來,并標明異常。一般異常會維持一段時間,這個時候要找出原因,并在記錄中說明。如果只是某個時間點的異常,也需要標注,但不用處理,這個時候可能是某個變動引起來的。短時變動對樣品是沒有影響的。
6、原研說明書很多時候會注明3℃以下保存,是不是自制品的長期穩定性需要做3℃的,不能做25℃的?
答:原研長期穩定性條件的選擇是取決于產品要在哪里上市,符合哪個氣候帶。如ICHQ1F中氣候帶ZoneIVa的長期條件就是3℃-65℃條件的,那標簽應是3℃。但要在中國使用,如果打算儲存在室溫,那長期就是25℃-6℃的條件。
7、如果在穩定性考察期間,穩定性箱需要進行周期PQ,空載校驗的時候需要把里面的樣品進行轉移,這種情況下是否需要就轉移這個步驟對樣品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
答:樣品轉移出來需要寫變更控制,因此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包含在變更控制報告里。
8、在穩定性實驗中,每個時間點是否都要做溶出曲線?四個條件都要做?還是可以做標準條件的溶出曲線?在穩定性實驗中是否都做溶出曲線不做溶出度?
答:穩定性試驗溶出度測試是可以測單點的,IND不會要求那么嚴格。
9、做API的穩定性試驗時經常會參考IF文件中的條件,加速4℃和長期25℃,質量沒有變化,那么標準中貯藏條件可以訂室溫保存嗎?
答:可以定室溫保存。
10、如果轉移到另外一個同樣存儲條件的穩定性箱,轉移這個過程時間較短,是否可以評估該間歇的時間不會對產品質量產生影響?這個時間的度該怎么把握呢?
答:是可以評估的,一般24小時內的偏離是不會對樣品有影響的。ICH里面有提到過這一點。這也是做影響因素實驗的目的,就是看短時超出范圍對樣品的影響。不過還是要確保轉移盡快完成,時間越短,越不會被質疑。
11、在進行穩定性考察的時候,一般按照市售包裝進行留樣,如果是一板一盒,受限于穩定性箱的空間,那么是否可以放兩板一盒?
答:不可以。兩板一盒就不是市售包裝。如果將來要用留樣的樣品進行檢測,包裝不一樣,就不好評估結果。
12、原料藥用設定的包裝包好后,為取樣方便,將同一個時間點的樣品放到紙板桶中進行穩定性考察,這個紙板桶允許使用嗎?
答:可以放在紙板桶中。
13、空載溫度分布驗證是否*做就可以,周期性驗證時只要做負載?
答:只需要做負載。
14、如果穩定性考察期恒溫恒濕箱出現了一天的故障,那么樣品取出的時間需要往后推遲一天嗎?
答:這種情況下是要寫事件報告或偏差報告來評估這一天的故障對樣品有多大的影響。如果評估出來沒有影響,無需往后推遲,正常取樣即可。如果評估出來有影響或無法評估,可以推遲一天。關鍵是報告一定要寫。事實上穩定性點的取樣是有一個窗口的,一般三個月前(含3個月)的點提前不超過一天,推遲不超過3天。4個月之后的點提前和推遲5天都可以接受的,取決于SOP里面怎么定義。這個不同的公司要求都會有細微的差別。
15、考察一個月是按照3天計算,還是按照一個月來算,如2月28天該怎么處理?
答:這是個特殊的情況。我經歷過的項目中也碰到過這種情況。為了便于樣品的管理,我們就以相應2月份的日期取樣。比如,8月3日放樣,那2月28日就為6個月的取樣點。但是我個人建議在放樣時考慮這一點,盡量避開前三個月的取樣點在2月份。3個月之后的沒有太大影響的(可以參考14題)。
16、一個OOS調查幾個月時間,那這個點的穩定性數據怎么體現?再如果OOS調查還沒結束,下個時間點已經到了呢?
答:一個穩定性點往往是要測多個檢項,所以除了OOS的數據,其他數據正常報告。OOS的數據進行實驗室調查直到找到根本原因。如果是實驗室錯誤,那么報告復測的數據,哪怕復測時已經過了幾個月了。如果是確認的OOS結果,那么原始結果和復測結果都進行報告。如果OOS調查還沒有結束,下個時間點已經到了,那還是正常取樣,正常檢測。
17、穩定性考察過程增加新的考察項目,怎樣確定天數據?
答:如果評估出來前面的穩定性點無需再增加新的考察項目,那增加的這個點就是開始點。在穩定性數據評估報告中要說明清楚。若評估出來前面的點要重做,那么重做的開始點就是點數據。同樣在穩定性報告中要說明清楚。
18、如果參比制劑和自制在加速6月片劑表面都析出晶體,并且物料出現不守恒現象,后來發現析出的晶體為已知的降解雜質,并且可升華。無法捕捉到,那是不是只要和參比相比,現象一致就可以不用繼續研究?
答:光靠現象比較不足以說明要不要繼續研究。只有數據才是zui有說服力的,比如不守恒的規律是不是一樣的?含量是否一致?
19、微生物在加速6個月的點需不需要檢測?
答:需要檢測,加速試驗6個月是zui后一個點。
20、穩定性考察過程中在什么情況下會增加新的考察項目?增加的考察項目的天數據怎么定?
答:有時在穩定性考察中發現需要增加新的考察項目以全面反映產品的穩定性,如片劑穩定性中發現水分、脆碎度、溶出曲線等指標很重要,因此增加了上述指標,那么原有的穩定性研究資料仍然是很有意義的,反映了前一階段產品的穩定性。在后續進行的穩定性考察中,應進行所有項目的考察。這個問題反映出,在設計穩定性方案時應結合劑型特點,國內外該藥物的穩定性方案中的考察指標進行選擇,盡量設計充分合理,減少產生后續增加新考察項目的情況。至于天數據,如果評估出來前面的穩定性點無需再增加新的考察項目,那增加的這個點就是開始點。在穩定性數據評估報告中要說明清楚。若評估出來前面的點要重做,那么重做的開始點就是點數據。同樣在穩定性報告中要說明清楚。
21、關于穩定性市售包裝,是否內包裝一致就可以?為什么要小盒中盒包裝都一致呢?
答:按照ICH的指導原則,穩定性考察時候的包裝要跟市售時的包裝一致或相似。還是這個道理,藥物跟人體的安全相關,你如果無法很好的評估風險,建議還是用一致或相似的包裝,數據是zui有利的支持。